发文日期: 2024-06-11
生效日期: 2024-05-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24〕69号)要求,现将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4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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