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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我市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助的通知 海医保规〔2024〕1号

    关于为我市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助的通知

    海医保规〔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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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医保规〔2023〕1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若干规定的通知》(海府办〔2023〕27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及特殊人群参保工作,现就相关资助参保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以下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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