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12
生效日期: 2024-06-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沪会协〔2023〕32号,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协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分类管理考核评审(以下简称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参加考评事务所范围(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务所应当参加考评1. 取得上海市财政局执业许可或备案后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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