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12
生效日期: 2024-06-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和《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沪会协〔2012〕36号)的规定,本市将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第一批)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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