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13
生效日期: 2024-06-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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