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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2〕64号

    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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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税)局、卫生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为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2〕17号),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建设幸福广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生活困难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要充分认识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意义广大上山下乡知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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