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05
生效日期: 2024-06-0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重点保障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控管理暂行办法》(郑公积金〔2023〕53号),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市民、青年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在年度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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