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10-26
生效日期: 2020-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黑龙江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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