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2024-05-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全力促发展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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