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3
生效日期: 2024-04-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优化评审专家队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用信息检查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我市评审专家的个人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市财政局将向我市信用主管部门申请提取信用数据,并与评审专家个人信息进行对比,检查评审专家是否存在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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