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6-05
生效日期: 2024-05-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8号)等规定,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研究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