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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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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学生家长负担,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要求,现就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一、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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