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6-07
生效日期: 2023-06-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工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为全方位推动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修订了《自治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自治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19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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