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0
生效日期: 2024-05-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规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5号)我们重新制定了《宁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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