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 冀发改公价〔2024〕680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

    冀发改公价〔2024〕68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残疾人联合会,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税务局、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冀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要求,确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