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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水利厅 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鄂财综规〔2024〕2号

    湖北省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水利厅 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鄂财综规〔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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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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