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01
生效日期: 2023-11-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西咸新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8 号),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构建适应新时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格局要求,我们对《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8〕343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西安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