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11
生效日期: 2023-12-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近期,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3〕50号),为贯彻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能,严格对照修订后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管理。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纳入陕西省非税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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