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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8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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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省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建设基金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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