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1-16
生效日期: 2010-01-1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规定,结合本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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