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7
生效日期: 2024-05-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盟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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