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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43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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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市(州)财政局、民宗委(局),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局(委):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100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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