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20
生效日期: 2024-05-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支持政策通知如下。一、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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