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1-30
生效日期: 2017-11-3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6号)要求,根据《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工作实施方案》(琼财教〔2013〕291号)、《关于完善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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