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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琼财农规〔2023〕6号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琼财农规〔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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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族事务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省欠发达国有农场),省欠发达国有林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精神,现就《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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