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2-12-31
生效日期: 2003-01-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慨)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我们制定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经济建设司。财政部办公厅2002年12月31日附件: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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