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0
生效日期: 2024-05-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临港新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数据收集管理机制,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数据收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5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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