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3
生效日期: 2024-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各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专业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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