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桂财规〔2024〕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桂财规〔2024〕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