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6
生效日期: 2024-05-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加快健全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省级部门监管责任1.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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