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4
生效日期: 2024-05-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34号)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我市将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市全部资产评估机构,并对下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财政部门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二)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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