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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评协【2024】43号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评协【20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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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34号)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我市将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市全部资产评估机构,并对下列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财政部门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二)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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