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9
生效日期: 2024-04-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茂名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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