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85号),加快构建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鲁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4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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