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精神,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现将我省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部门协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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