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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06号提案的答复 冀税提案字〔2024〕36号

    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06号提案的答复

    冀税提案字〔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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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第0806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抵债资产税收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抵债资产存在过户难、税负重、税收优惠力度有限等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抵债资产过户难问题  对“明确在抵债资产过户环节,接受方无需代债务人缴纳过户环节税费及其他欠税,可根据司法文件完成产权变更,进一步加快资产处置盘活”的建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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