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11
生效日期: 2024-05-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启动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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