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09
生效日期: 2024-05-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便利,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此页无正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2024年5月8日(联系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盛长琳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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