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印发《关于设置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卫规〔2024〕8号

    关于印发《关于设置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卫规〔2024〕8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区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关于设置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并经2024年3月7日市卫生健康委第60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