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好发挥科创板促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的功能作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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