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2024-04-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现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4年4月30日附件:附件1.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pdf附件2.关于《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的说明.pdf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