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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 财办建〔2024〕21号

    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

    财办建〔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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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增强流通保供能力,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助力地方统筹推进家电等以旧换新,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财政部、商务部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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