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17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新能源)>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10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9月20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大力推动节能减排,特制订《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4年4月17日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