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6
生效日期: 2024-04-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能源主管部门: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央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部署,2024—2026年,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以下简称“四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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