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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715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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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19年4月22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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