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3
生效日期: 2024-04-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支持创新中心加强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现就落实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1.《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 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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