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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筑公积金通字〔2024〕36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筑公积金通字〔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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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经研究,决定优化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一)适用对象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和配偶。(二)办理条件、方式及要求1.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采取委托扣款方式提取;2.偿还本中心合作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采取报账制按月委托扣划,扣划顺序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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