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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124号

    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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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财政部等十一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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