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4〕3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4〕39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