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15
生效日期: 2023-12-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附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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