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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长《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科规〔2021〕21号

    关于延长《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科规〔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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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经评估,2016年11月1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7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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